中新網12月18日電 就臺灣的檢察體系亂象,臺灣《聯合晚報》17日刊載社論《執法者不守法,人民怎麼辦?》。文章指,檢察體系的違法濫權,及隨之而來的專業威嚴崩毀,比什麼都可怕。司法公信力大崩壞的局面,正活生生在臺灣百姓面前上演。
  文章摘編如下:
  “檢察官是法律的守護者,公義的代言人”,“執法者不守法,不要期待人民會守法”,檢察官應“竭盡所能避免傷及無辜,才能護衛司法的尊嚴”。以上這些話,是2008年王清峰任臺灣“法務部長”後首次出席臺灣檢察長會議時的致詞,從字面上看鏗鏘有力,但如果用來對照檢察體系的內鬥現況,對照檢察體系的社會形象,對照王清峰正在為“檢察總長”黃世銘擔任辯護律師的情節,會不會太諷刺了一點?
  這兩天又是臺灣檢察長會議召開的日子,現任“法務部長”羅瑩雪也會出席致詞。但將“法務部”現況攤開來:除了“檢察總長”黃世銘已成被告之外,“檢評會”(檢察官評鑒委員會)的報告對黃世銘和“高檢署檢察長”陳守煌各有指責,但此報告隨即遭“最高檢”發新聞稿反嗆。一堆檢察官、檢察長、“檢察總長”、檢察官評鑒委員,互相罵來罵去,且其中部分違法事實已送進司法機關審理;甚至羅自己都向外透露了“陳守煌一度連辭職新聞稿都準備好了,後來卻變卦”。
  這番情節,不是形同發生在檢察體系內的“狗咬狗”嗎?“檢察總長”被檢察官起訴,檢察官被檢察長關說,檢察評鑒機制被檢察官痛罵,“法務部長”對檢察長“辭或不辭”萬般無奈……當年王清峰懇切直言,“執法者不守法,不要期待人民會守法”,如此司法公信力大崩壞的局面,不正活生生在臺灣百姓面前上演?
  檢察體系的違法濫權,及隨之而來的專業威嚴崩毀,比什麼都可怕。因為檢察體系是代表台當局執行公權力,檢察官起訴的對象是平民百姓;檢察體系如果不公正,如果接受關說,如果被指為“東廠”,如果內部有“上上級”壓力,如果拒絕評鑒,如果被指關說還要反駁“沒證據所以不辭職”,那要如何擔當“法律的守護者,公義的代言人”的責任?
  臺灣檢察官當中有熱血公義、例如被稱為“菜市場檢察官”的鄭智文,讓多少平民百姓叫好;但也有事涉關說,卻連“法務部長”也無能為力的反面教材。這兩天的檢察長會議當中,請檢察長對於“執法者不守法,不要期待人民會守法”這句話關門自省吧。  (原標題:台媒評台檢察體系:執法者不守法 人民怎辦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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