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山網訊(記者張蕾 實習生姬子貽報道)出獄不到一個星期,華仔伙同他人連搶3人,涉景觀設計案金額32000餘元。近日,烏魯木齊市天山區人民法院以搶劫罪判處華仔有期徒刑12年,剝奪政治權利2年,並處罰金5萬元。
  1999年至2005年,華仔先後因盜竊罪、詐騙罪、搶劫罪、強制猥褻婦女罪被判刑,2013年1月3燒烤1日出獄。
  2013年2月6日,出獄後不到一周的華仔,以談生意為名,將受害人曉梅騙至烏魯木齊市中山路某酒店,採取語言威脅等方式搶走小梅的銀行卡,並逼其說出密碼。接著,華仔將銀行卡及密碼交化療飲食有哪些給在門外放風的原某,原某從該卡中取出18000元現金後交給華仔,華仔分給原某2000元。之後,華仔以相同的方式對受害人許某、蘇某實施搶劫。
  同年11月7日,烏房屋二胎市天山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搶劫罪對華仔提起公訴。
  經審理後代償,天山區人民法院作出上述判決〃文中當事人均為化名)  (原標題:烏魯木齊:慣犯出獄搶劫又落法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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